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第一批招聘公告
2025-08-27 15:13组织人事部
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医学本科院校湖南医药学院的直属型附属医院,也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6.有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报名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第一批招聘岗位18个,招聘计划3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9日8:00至2025年9月4日17:30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选择“人才招聘”中的“应聘申请”栏,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成功报名。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原件。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录取登记表。
(4)应聘医师岗位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对应的执业资格证(须在有效注册期内)。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面试后提供)。
(7)此次招聘计划2026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须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学籍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医师岗位,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应岗位要求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应岗位要求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者除外。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硕士和学术博士、硕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2)复审: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通过人员在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特殊、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面试环节。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考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入围比例,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学识水平、综合分析解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高级职称、博士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3.合格分数线
笔试、面试等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各环节入围名单通过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有体检或复查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党委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报湖南医药学院审查。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查,主要复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审查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被录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5-2235350(组织人事部)
举报电话:0745-2232513(纪检监察室)
附件: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第一批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5年8月27日
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第一批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