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医院过渡期餐饮供应招标公告

2014-12-10 11:17

一、项目名称:市三医院过渡期餐饮供应
二、投标人资质及招标要求
       1、投标人要有立足为医院职工、病友及家属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并有丰富餐饮管理的经验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业绩良好的餐饮经营企业。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管理人员经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食堂操作、加工制作、上岗人员的卫生健康证明(提供5人以上) ;厨师人员的资格证书;基本食品种类、份量、价格。
       3、说明:投标人认为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应尽可能完整的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4、原件备查。
       5、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办理相关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按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留样,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的卫生检测,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7、过渡期间餐饮配送采取外包加工到医院配餐点后使用配餐电梯到楼层的配送服务方式,投标人自身必须具备标准的厨房及完善配送能力,同时按医院餐饮配送流程进行配送,过渡期间以医院全科医生培训楼(全科医生培训楼一楼食堂)建成投入使用为限。
       8、投标人承诺接受医院对基本保障食品的质量、价格、份量、服务等监督,服从医院考核管理,过渡期结束后无条件结束配餐供应。
       9、投标人需在招标前现场缴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当场退还。中标企业需向医院缴纳10万元食品安全风险押金,至过渡期结束后如无违反合同情况则全额返还,如过渡期中发生违反合同的情况,按合同规定进行扣除。
      10、过渡期间,医院提供配餐场地(场地医院诚信楼一楼配餐电梯间门口配餐室,中标企业需自行负责按配餐间标准进行基本改造),中标人需自行承担配送餐饮需要的器具、车辆、人员、水电费等费用。
三、报名时间:2014年12月 10日至2014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50~17:00)携带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怀化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科  陈跃     联系电话:2234586
五、招标时间:另行通知


怀化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科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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