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文管理制度
2018-09-15 16:15系统
医院公文是医院党委行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是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
公文发文处理程序包括拟稿、核稿、会签、签发、登记编号、印刷、盖章、送发、归档等。
(一)拟稿
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由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拟稿,发文稿件前页应有发文稿纸。
(二)核稿
先由拟稿部门负责人对文稿格式、文稿内容、文字表述进行审核并签字后交办公室审核、定稿。
(三)会签
根据文稿内容,由涉及多个部门或联合发稿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稿件内容,并在会签栏上签出意见。
(四)签发
以党委、行政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材料,由党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院长或分管副院长审核、签发。
(五)登记编号
1、以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编号为: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字〔××××〕×号;
2、以行政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编号为: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号;
(六)印刷
1、文稿打印前,应认真检查和核对文稿的刊头、发文号、主送单位、抄送单位和发放范围,打印份数及文件密级。
2、对打印件要认真校对、修改,确认无误后,方可印刷。
3、文稿印刷后,由党委或行政办公室盖章。
4、印刷后的废纸,要统一销毁。
(七)发送
1、文件材料发送前,要再次检查核对有无错误;检查文件印刷质量,有无错页或漏页,印刷是否清晰。如有严重错误或模糊,要重新印刷。
2、按发放范围送发。
(八) 归档
将文件原稿和印好的文件以及与此案卷有关的材料进行归档。